石家庄铁道学院

校园网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校园网的网络设备、光缆、楼内布线以及IP地址等均属于石家庄铁道学院网络资源,主要服务于院内广大师生教学、科研、管理、学习及工作使用。

第二条  为了合理利用有限网络资源,给校园网的运行和发展创造一个有序的环境,参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以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所收费用主要用于校园网出口链路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网络设备及光纤维修、信息服务、技术支持等。

第二章 用户类型

第四条  根据用户身份及上网位置的不同,将收费用户分为五类:办公用户、机房用户、学生用户、家属区用户和拨号用户。

1. 办公用户指以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身份登记的用户或上网终端位于学院规定的教学区及办公区内的用户。

2. 机房用户指院属各单位中承担本院教学任务,并且单个机房装机数大于20台,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认定的用户。

3. 学生用户指以本院注册学生的身份登记的用户或上网终端位于学院规定的学生宿舍区内的用户。

4. 家属区用户指以本院教职工身份登记的用户或上网终端位于学院规定的家属区内的用户。

5. 拨号用户指通过校园网拨号认证系统登录认证后使用校园网资源的用户。

第三章 收费政策

第五条  校园网内部资源免费享用,外部资源有偿使用,按用户收取费用。

第六条  校园网对所有用户实行预收费政策。

第七条  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注册用户使用计费,院财务处负责注册用户使用收费。设立校园网维护专项基金,校园网收费所得全部打入该基金。基金的使用接受学院校园网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监督。

第八条  校园网对办公用户和机房用户实行按学院二级单位统一结算的收费政策,结算金额的计算以校园网收费标准为依据。各二级单位应当在结算金额确定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向校园网维护专项基金中划转当年度全部费用(当年度发生的在结算金额以外的各项费用,由用户直接用现金到院财务处进行结算)。各二级单位对其所辖用户的收费方案由该单位自定。

第九条  校园网对家属区用户、学生用户、拨号用户实行按月结算制。用户可预先到院财务处,向账户中充入现金,由计费系统自动从用户账户中扣除用户享受网络服务时发生的各项费用。

第十条  新开用户及相关变动联网所需的网线、RJ45头等材料原则上收取成本费。

第十一条  各单位若需布线,一般须自筹经费,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组织建设或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指导下建设并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参与验收。

第十二条  原则上每个用户只能注册一个IP地址。

第十三条  用网满一年的机房用户和学生用户,寒暑假各免收一个月的网络使用费。

第十四条  为保证有限出口带宽资源的有效利用,防止滥用(如大量下载电影)等情况的发生,校园网将对用户的流量加以限制,过多的流量须额外付费。

第十五条  用户逾期未缴费者,将被暂停使用相应的服务,逾期二个月未缴者,将被终止服务。

第十六条  凡因违反各级互联网络管理规定、非法扫描未经授权的网络和主机、不健康地使用网络资源、盗用IP地址等原因而被取消校园网用户资格的用户,不可以再次成为校园网的用户。因故被取消使用权的网卡在校园网内禁用。

第十七条  校园网只对机房用户授权设置代理服务器,其它用户一律不得设置代理服务器。违者经查实,学院将采取“查一罚十”的政策,并同时取消该用户或该单位的用户资格。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办公用户、家属区用户统一收取初装费200元,用户接入时收取,包括接入校园网所需的网线、RJ45接头、网卡、施工费等,如用户已有网卡,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程师确认可以使用后,折减初装费50元。机房用户、拨号用户和学生用户免收初装费,但收材料成本费。

第十九条  办公用户、家属区用户、拨号用户统一收取开户费20元,用户办理开户时收取。学生用户开户时收取押金200元,销户时扣除该用户网络使用费后,将剩余部分退还给用户。学生用户和机房用户免收开户费。

第二十条  所有用户网络位置改迁按50/次(材料费除外)标准收费,网络维护上门服务按20/次标准收费(若属线路故障,免收服务费)。

第二十一条  办公用户、家属区用户、拨号用户、学生用户在开户时均可申请E-mail邮箱。每个E-mail邮箱按10/年标准收费,享受50MB的存储空间,在此基础上,需要增加存储空间者可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出申请,每增加10MB存储空间收取10/年。

第二十二条  办公用户和机房用户按包月方式计费,家属区用户、拨号用户和学生用户可选择包月或计时两种方式计费。

包月方式:办公用户按30/·台计费,限用流量X字节/·台(X为校园网用户平均流量的2倍,最小为1G,以下同),超出部分按50/1G字节计算收费;家属区用户按25/·台计费,限用流量X字节/·台,超出部分按50/1G字节计算收费;拨号用户和学生用户按10/·台计费,限用流量0.5X字节/·台,超出部分按50/1G字节计费;机房用户按10/·台标准计费,不限流量。包月方式免收IP占用费。

计时方式:家属区用户和学生用户均按0.6/小时·台计费,限用流量X字节/·台,超出部分按1/小时·台计算收费;拨号用户按0.3/小时·台计费,限用流量0.5X字节/·台,超出部分按0.5/小时·台计费。计时方式按2/·台标准收取IP占用费。

流量按月统计,不累计使用。

第五章 其他服务

第二十三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供域名解析、硬盘空间租用、服务器托管、网页制作、系统软件安装等服务,用户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定制,发生的费用统一计入用户账户。收费标准为:

域名解析:50/·域名;

硬盘空间租用:100/·1G

服务器托管:400/·台;

网页制作:500/页;

系统软件安装:100/次。

第六章  

第二十四条  由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原因,造成连续48小时网络中断,或月网络中断时间累计达到96小时,本月网络使用费减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〇〇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