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学院校园网用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校园网是为了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联网、信息资源共享,以及与Internet互联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是学院教育现代化、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设施。为加强校园网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校园网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用户联网前应与学院签订有关协议。

第三条  校园网用户应服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管理,并及时缴纳网络服务费。

第二章  用户接入

第四条  学院各单位、家属区、学生宿舍区均可接入校园网。

第五条  接入校园网可以采取如下方式:

1. 通过局域网接入;

2. 通过院内电话拨号接入。

第六条  未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入校园网。

第七条  与校园网相关的任何施工必须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施工费用以及校园网用户接入所需设备、材料等费用自理,客户端联网软、硬件的配置和日常维护由校园网用户自行负责。

第三章  用户类型

第八条  根据用户身份及上网位置的不同,将收费用户分为五类:办公用户、机房用户、学生用户、家属区用户、拨号用户。

1. 办公用户指以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身份登记的用户并且上网终端位于学院规定的教学区及办公区内的用户。

2. 机房用户指院属各单位中承担本院教学任务,并且单个机房装机数大于20台,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认定的用户。

3. 学生用户指以本院正式学生的身份登记的用户并且上网终端位于学院规定的学生宿舍区内的用户。

4. 家属区用户指以本院教职工身份登记的用户并且上网终端位于学院规定的家属区内的用户。

5. 拨号用户指通过校园网拨号认证系统登录认证后使用校园网资源的用户。

第四章  用户注册

第九条  凡本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师生员工均可凭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申请校园网的各项服务,并注册成为校园网用户。

第十条  使用石家庄铁道学院校园网络资源的所有校园网用户必须经过注册。校园网用户注册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石家庄铁道学院校园网用户入网申请表》,并签订《石家庄铁道学院校园网用户入网协议书》,相关材料可以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领取或直接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页上下载。

第十一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用户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规定要求者不予注册。

第十二条  办公用户联网申请步骤:

1. 填写《石家庄铁道学院校园网用户入网申请表》,并签订《石家庄铁道学院校园网用户入网协议书》,由二级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确认可以接入后,到财务处办理交费手续。

3. 凭缴费收据和“申请表”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接入和开户手续。

第十三条  机房用户联网申请步骤:

1. 填写《石家庄铁道学院校园网用户入网申请表》,并签订《校园网用户入网协议书》,由二级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核定机房装机数量,并确定接入方案。确认可以接入后,到财务处办理交费手续。

3. 凭缴费收据和“申请表”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接入和开户手续。

第十四条  家属区用户、学生用户和拨号用户联网申请步骤:

1. 填写《石家庄铁道学院校园网用户入网申请表》,并签订《石家庄铁道学院校园网用户入网协议书》。

2. 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确认可以接入后,到财务处办理交费手续。

3. 凭缴费收据和“申请表”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接入和开户手续。

第五章  用户管理

第十五条  用户开户时自己选择密码,并且小心保管。用户如忘记自己的密码,须持有效证件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修改密码。

第十六条  用户使用网络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在本人预缴费中自动扣除。用户可自己在网上查询费用余额。

第十七条  学生用户毕业时必须办理注销手续,否则禁止办理毕业手续。

第十八条  用户在校园网上的账号只授予用户本人使用,严禁给他人使用。为保证用户个人利益和用户账号的安全保密性,用户应定期(如一个月)修改密码。

第十九条  各用户联网计算机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分配IP地址,用户不得自行更改或盗用他人的IP地址。

第二十条  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开曝光、警告、罚款、暂停使用校园网(费用照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按章依法对校园网用户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校园网用户必须按时足额交纳网络服务费用。

第六章  用户过户

第二十二条  对于办公用户和机房用户,由于其经办人发生变化,允许过户,其他用户禁止过户。

第二十三条  用户过户可以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领取或直接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页上下载并填写《石家庄铁道学院校园网络服务变更申请表》,经所在二级单位校园网络负责人签章,加盖公章后,持经办人有效证件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办理用户过户手续。

第二十四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用户过户申请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规定要求者不予过户。

第七章  用户封存

第二十五条  校园网用户申请暂停使用网络服务时,需结清网络服务费后方可办理,暂停期限不超过6个月。

1. 办公用户、机房用户

按要求认真填写《石家庄铁道学院校园网络服务变更申请表》,经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签章,加盖公章后,持经办人有效证件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办理用户封存手续。

2. 家属区用户、学生用户、拨号用户

需用户本人持有效证件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填写《石家庄铁道学院校园网络服务变更申请表》办理用户封存手续(确因特殊原因用户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家属区用户需经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学生用户需经所在分院(系)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签章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六条  暂停期间,不收取包月费,保留用户帐号,需要恢复网络服务时持本人有效证件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办理恢复网络服务手续,逾期未办理恢复网络服务手续者,取消其帐户。

第八章  用户销户

第二十七条  校园网用户申请销户时,需结清网络服务费后方可办理。

1. 办公用户、机房用户

按要求认真填写《石家庄铁道学院校园网络服务变更申请表》,经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持经办人有效证件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办理用户销户手续。

2. 家属区用户、学生用户、拨号用户

需用户本人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填写《石家庄铁道学院校园网络服务变更申请表》办理用户销户手续(确因特殊原因用户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家属区用户需经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学生用户需经所在分院(系)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签章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八条  校园网用户销户时如有余款,可持加盖石家庄铁道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公章的退款单到财务处办理退款手续。

第九章  用户交费

第二十九条  校园网络服务费采用预收费制,校园网用户必须先交费,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确认后方可使用申请的网络服务。

第三十条  校园网用户每次应最少交足一个月的费用,多交不限。校园网用户帐面余额为零时,校园网络计费管理系统将自动关闭向用户提供的网络服务。

第三十一条  新登记注册的校园网用户,在24小时之内开通相应的网络服务,计费起始日为开通之日。

第三十二条  交费手续

1. 办公用户、机房用户

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向各二级单位提供本单位网络用户的费用清单,经核实后,各二级单位到财务处办理转账手续。

2. 家属区用户、学生用户、拨号用户

用户接到缴费通知后,到院财务处领取交款单,填写交费金额,并按金额交费。

第三十三条  每日由财务处提供当日用户交费明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据此向校园网用户数据库中充入相应的金额,并根据用户要求提供相应的校园网络服务。

第三十四条  校园网用户可以在网上查询自己的费用,具体办法参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页的网络用户费用查询页面。

第十章 附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将依据石家庄铁道学院校园网络管理发展的实际需要而作必要的调整。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石家庄铁道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〇〇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