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信箱》是院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学院民主建设的重要手段。为规范管理,办好《院长信箱》,特作如下规定:
      1.《院长信箱》由综合信箱和二级信箱构成。院长办公室负责综合信箱的管理和维护,并随时督察各二级信箱的工作状态。
      2.凡属各部门管理的具体事务,请直接发往相应的二级信箱。属于综合性、全局性的意见和建议,或需多部门协调、多次反映仍未解决的问题,请直接发往综合信箱。如果不加区分,可能会影响来信的回复时效。
      3.需要直接向有关院领导反映的问题,可直接发往综合信箱,院长办公室将及时联系有关领导对来信内容给予直接答复、公开答复,或委托职能部门答复。
      4.为便于对所反映问题进行核实与回复,请注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电话或地址)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凡未注明写信人姓名或姓名不实的来信,《院长信箱》只作为一般性工作建议和参考,不予回复。
      5.凡不希望公开答复的信件,请注明。
      6.来信内容如真实具体,原则上1周之内给予回复;对于1周内解决不了的问题,有关部门将作出说明,并承诺解决时间;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将作出解释。
      7.请不要发送不真实或侵害他人权利的信件。

院长办公室       
2007年1月       

 
版权所有@2007   石家庄铁道学院院长办公室   地址: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   邮编:050043